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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审计厅完成行政复议等相关工作情况调研 发布时间:
2021-07-30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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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审计署有关工作要求,自治区审计厅对全区审计机关参与行政复议、诉讼和设立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情况进行了调研。 2019年以来,仅有巴彦淖尔市审计局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1起,并于2020年1月经临河区人民法院裁定,原告撤回起诉。 截至2021年7月,全区三级审计机关设立公职律师4人,其中自治区本级2人,包头市和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各1人;27个审计局聘请了法律顾问。 按照审计署和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区三级审计机关紧紧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审计监督工作,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审计执法中坚决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努力做到审计执法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审计执法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审计机关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合同、协议,参与信访接待、涉法涉诉案件化解、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在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依法审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全区三级审计机关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通过完善体制机制、规范审计程序等途径,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进一步提高自治区审计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益,发挥好审计监督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法规处 云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