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负责起草自治区审计法规规章草案和相关制度;组织对厅机关、派出机构和地方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组织对社会审计机构为依法属于自治区审计厅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承担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联系自治区特约审计员。
负责人:丹军
电 话:0471-6634903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工作地址:审计厅办公楼1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