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给自治区贷款、援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提供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给自治区贷款、援款项目的审计报告;审计自治区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下级外资审计业务。
负责人: 鲍向东
电 话:0471-6634908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工作地址:审计厅办公楼1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