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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4-02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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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和《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提升我区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自治区审计厅从审计工作实际出发,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扎实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

自治区审计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2019年2月,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挂牌。我厅坚持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强化审计机关是政治机关的认识。严格执行“三定”方案,完成有关部门监督职能划转和工作人员转隶安置,以及内设机构、外派机构的调整增设。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补充了审计新生力量,加强了队伍建设,机构改革顺利完成。

二、认真落实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019年12月5日,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总结了2015年以来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审计厅党组高度重视,根据布小林主席和马学军常务副主席的讲话要求,专门召开了党组会,总结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到2019年末审计厅已全部完成了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确定的7项工作任务。同时分析查找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着力推动圆满完成2015至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规划任务。

三、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按照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和审计署的统一安排部署,审计厅认真落实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工作,创新组织方式,整合审计资源,充分运用大数据审计模式,扎实开展以“三大攻坚战”为重点的各项审计,不断提升审计质量和效果。一是加强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围绕“六稳”要求,扎实开展了减税降费、乡村振兴战略、内蒙古银行防控金融风险等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二是加强全区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专项审计调查,全面掌握了各地政府性债务余额、化解债务、新增债务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揭示了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真实性、合规性、风险性问题,深入剖析了形成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提出了针对性审计建议。三是加强扶贫审计,加大对贫困旗县、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旗县、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情况、已摘帽贫困旗县 “回头看”等专项审计力度,有力推动了国家和自治区精准脱贫政策实施。四是组织指导全区盟市审计局对其辖区内1个旗县(市、区)或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牵头组织对“一湖两海”生态综合治理资金和项目进行了审计。五是加强预算执行审计,采取现场审计与大数据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对自治区本级98个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六是开展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其他专项审计。七是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指导监督。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调研,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强化内部审计业务培训,推进内部审计作用的更好发挥。通过各项审计监督,有效规范了各类公共资金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了审计在促进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四、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提升依法审计能力。

按照审计署、自治区人大、司法厅要求,及时办理关于《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的回复,配合自治区人大财经工委赴包头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调研工作。健全完善制度建设,对包括机关管理、业务管理、议事决策等多项内容的原有55项管理制度进行立改废清理,不合时宜的废除,需要完善的修订,属于缺项的制定,为依法监督提供制度保障。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在下达审计通知书的同时公告被审计单位,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加强对新入职同志的教育培训,指导学习研究“一法一条例”和审计准则,努力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

五、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合法性审查、清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2019年,对审计厅起草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印发的11份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出具清理意见。对2018年12月31日前审计厅制发的2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当年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回复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网上填报、统计工作、政策解读报备等工作。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审计法治宣传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审计署关于“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的安排部署,推动我区审计机关“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2019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审计机关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意见》要求,利用主楼大屏幕和大厅展板,制作40多期约300页图文影像宣传资料,对中央重大方针政策、重要会议的召开、人大立法及党内法规的颁布、法律法规的解读等热点内容进行了展示和宣传。针对不同需求和实际问题,通过参加审计大讲堂集中学习、组织观看法治电影、开展学法用法读书会等方式,积极拓宽了法治宣传渠道,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重点开展了4项专题活动。完善兼职法治宣传员制度,利用审计项目进点会,由法治宣传员向被审计单位进行相关财经政策法规宣传普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扩大了普法宣传范围。协助组织开展由审计署审计宣传中心和中国青年报社主办的“ 2019 国家审计走进高校‘礼赞新中国、奋斗新时代’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内蒙古”,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了我区审计工作的成功经验、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弘扬了全区审计机关依法履职、担当有为、勇于拼搏的责任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

2020年,审计厅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梳理法治政府建设(2015-2020年)规划实施方案相关工作,坚持补短板、强弱项,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益,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发挥审计监督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