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安排
内审综函〔2021〕59号
一、2021年审计工作成效及主要做法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审计署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区审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等重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国家重大政策落实、财政直达资金等各项审计,努力揭示经济运行中的各类风险隐患,大力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专项整改及其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全面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审计信息化建设,坚持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为促进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全区审计机关坚决落实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讲政治贯穿审计工作始终,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党的工作重点抓什么,审计就审什么,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自觉从外部要求转化为内在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内蒙古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厅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长期重大政治任务,号召全区审计机关深刻学习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制定了强化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强化督促整改落实、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等具体落实措施,有力有效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落实。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的指示要求,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主任石泰峰关于要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审计工作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要聚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为实现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发挥好审计监督作用等具体要求。三是认真履行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职责,坚持把各项制度要求落到实处。全区各级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审计机关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方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始终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科学谋划“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坚持强化政治引领,全面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审计厅党组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在履职尽责中提高政治站位,把好政治方向,落实政治要求。一是以落实制度机制为抓手,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效。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厅党组议事规则,全年召开厅党组会议33次,充分发挥了党组议事决策的重要作用。强化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的领导,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不断提升领导班子谋全局、促发展、带队伍的能力。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各项制度要求,坚持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结合审计工作任务,及时安排部署党建工作,促进党建工作与审计业务深度融合,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以党史学习教育为载体,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安排部署,围绕实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目标要求,进一步强化审计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审计厅党组认真履行党史学习教育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措施,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学习全面系统。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 “四史”内容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融会贯通。形式灵活多样。按照“规定动作+自选动作”模式,采取专题讲座、集体研讨和讲主题党课、过主题党日、看红色影片、听英模故事、重温入党誓词、“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多种形式,坚持班子成员带头学、分类指导全面学、有机结合贯通学,充分利用钉钉群、“学习强国”、专网“党史教育”专栏等平台开展专题学习,定期通报学习心得,交流学习成果,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提升了教育实效。全年组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23次,处级以上干部撰写研讨文章680余篇,编发党史学习教育简报信息260余篇。教育成效明显。坚持把为民“办实事”作为学习教育成果转化的落脚点,科学制定了 “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清单,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等实际困难和问题。从实际出发、从职责出发,因事制宜,精准施策,开拓创新,力求实效,组织实施了促进就业优先、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保险基金等民生领域专项审计,扎实开展了民族政策、审计法规宣讲进社区以及垃圾分类、植树增绿等系列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改善了人居环境,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三是以发挥组织功能为目的,建强党的基层组织。对标“政治功能强、队伍建设强、组织生活强、作用发挥强、群众工作强”的“五强”要求,深入推进“五化协同、大抓基层”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层党组织制度,加强对审计组成立的20个临时党支部的指导督导,不断规范党支部正规化建设。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对审计厅14名退休老党员开展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和慰问活动,厅机关表彰优秀共产党员9名、优秀党务工作者6名、先进基层党组织8个。四是以强化正面宣传为主导,守好意识形态阵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重大创新性论述,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极端重要的工作来抓,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开展常态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关于推进国家统编教材使用的工作要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和话语权。五是以教育管理监督为重点,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召开全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紧盯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和审计一线,建立政治责任清单和廉政风险防控清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坚持正风肃纪,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管理、监督党员干部,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提醒,有效促进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提质增效,严格控制会议、文件“只减不增”。
(三)坚持依法审计监督,有力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全区共审计2211个单位,促进增收节支110亿元,挽回或避免损失4.8亿元,核减投资额6.7亿元,提交审计报告、审计信息和简报3800篇,提出审计建议4451条。一是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开展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统一组织开展“乱收费”问题、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使用、融资性担保机构支持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有效推动了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围绕增进人民群众福祉,扎实开展扶贫、乡村振兴等民生审计。持续开展乡村振兴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实施意见〉的意见》,组织对2020年扶贫和乡村振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我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自治区派驻五原县脱贫攻坚总队、审计厅农业农村审计处被评为“全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农业农村审计处处长郭俊被评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着眼促进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对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2020年自治区本级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全区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相关政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进行了审计。三是围绕规范资金管理使用,扎实开展预算执行及其他专项审计。按照202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以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合理性和预算执行的及时性、严肃性等为重点,采取现场审计与大数据审计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自治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重点揭示了预算编制不细化、分配资金不规范、预算执行不及时、财政资金闲置等突出问题。着眼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对自治区本级八家单位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2019年和2020年全区科技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完成了审计署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审计组下发的税收征管方面涉及内蒙古自治区相关单位的疑点核实工作;对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金融领域进行了专项审计;组织对国外贷援款项目进行审计,不断提高自治区利用外资及对外投资的水平和绩效;组织开展煤炭资源专项试点审计和审计调查,初步实现了试点审计预期效果。四是围绕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着眼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有针对性地制定了《2021年自治区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开展了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准确评价、客观反映了其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各地资源禀赋特点,以土地、草原资源资产保护、管理、开发和相关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为审计重点,对呼伦贝尔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指导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审计局对其辖区内1个旗县(市、区)或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五是围绕促进净化政治生态,配合相关部门圆满完成各专项整治任务。抽调精干力量,配合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巡办开展查办案件及巡视工作;开展了自治区本级44家一级预算单位重点财务风险排查和闲置封存物资清理工作;参加了自治区本级清理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工作专班;高标准完成了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等任务。六是围绕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今年以来,审计厅坚持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大起底、大清零,对2018年至今所有审计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2021年3月29日,厅长霍照良受自治区政府委托,在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对整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全力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专项整改工作,持续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督促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信厅加快资金拨付和项目建设,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推动建立各类长效机制13项,着眼解决审计整改就事论事、屡审屡犯等突出问题,审计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时限确认、移送问题办理进度定期通报及办结时限确认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中)《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查工作办法》等长效机制,为提高审计整改实效提供了制度遵循。认真抓好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四)坚持立身立业立信,全面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的总要求,坚持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按照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标准,全面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一是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坚持不懈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促进各级审计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政治导向、政治要求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积极培养运用政治眼光分析把握大局、从政治高度审视问题的思维和能力,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强化干部教育培训。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着重锻炼审计干部“能查、能说、能写”的能力,选派人员参加审计署各类培训班11期36人次,厅本级组织业务培训4类11期1500余人次;加强计算机中级培训工作,截至目前,已有359名审计人员通过审计署计算机中级考试,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严格选人用人标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增强整体功能作为着力点,聚焦正副处级干部配备结构,统筹考虑人选成熟度与岗位匹配度,共选拔任用11名正处长、8名副处长和3名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拓宽审计干部发展空间,推荐具有审计工作经验和多岗位历练的3名优秀审计干部到自治区国有企业或有关部门任职。四是健全完善激励机制。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工作方案》,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积极担当作为的干部旗帜鲜明地支持保护,对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干部严格批评教育,突出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充分运用干部职级待遇政策,有效释放激励效应。出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关于开展关心关爱审计干部行动的实施意见》,优化审计干部工作环境和成长条件,引导审计干部担当有为、干事创业。
(五)坚持推进科技强审,不断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按照审计署 “统一规划、两级部署、以用为本”的总体要求,本着 “平台是基础、数据是关键、人才是核心、制度是保障、安全是前提”的建设思路,成立了自治区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赴已完成金审工程三期建设的省市进行考察交流,借鉴其在项目组织管理和系统部署实施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积极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等部门沟通协调,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有序推动金审工程三期建设。积极推进信创工程建设,完成350台(套)国产化设备采购、分发、客户端接入和系统调试工作。坚持“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持续推广数字化审计模式,优化数据分析团队,加强疑点分析研判,加大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力度,有效提高了疑点数据的准确率和审计工作效率。
(六)坚持改革创新发展,扎实做好审计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坚持科学统筹。全区审计机关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加大与审计署太原特派办、哈尔滨特派办的沟通协作力度,统筹谋划各项审计任务,采取融合式、嵌入式、“1+N”等项目组织管理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信息共享,强化成果运用,实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有效提升了审计监督效能。二是加强审计研究。建立以处室为依托的经常性研究制度,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开展研究型审计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人工智能背景下内蒙古审计人才队伍建设策略研究”“国家审计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作用”等课题研究,多篇研究成果被审计署《审计研究报告》、中国审计学会专题研讨论文集等刊物使用,为审计工作实践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三是加强质量控制。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审计署关于审计业务质量控制有关要求,审计厅组织对基层审计机关依照法定职责、权限、程序开展审计监督、审计业务质量控制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区审计机关根据检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坚决整改,各类审计项目质量得到明显提升。2021年,全区三级审计机关23个优秀审计项目获得自治区审计厅表彰通报。四是防范审计风险。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审计监督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支持和保护干部担当作为,营造支持改革创新、宽容失误的干事环境。定期维护、更新门户网站和内部专网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为审计人员选择准确的审计标准提供便捷。加强审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促进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文明审计。五是加强疫情防控。坚持把疫情防控和审计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动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落实每日报告、体温检测等制度,加强教育引导和内部管控,确保疫情防控到位。
二、2022年审计工作初步考虑
(一)坚持政治引领,进一步提升党建水平。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牢记初心使命,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党的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执行党内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要求,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坚持依法治审,进一步提升审计质效。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审计署2022年工作安排部署,加强与审计署各司局、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办的沟通协作,科学统筹审计项目,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财政、经济责任、民生项目和资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和各类专项审计。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审计法的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内容谋划审计、实施审计,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和质量控制,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和审计质量监督检查,促进审计质量和效率提升。
(三)坚持守正创新,进一步提升能力素质。以增强审计干部政治能力、专业能力、宏观政策研究能力和审计信息化能力为抓手,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审计干部政治能力的培养,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通过岗位锻炼、实践磨练,有效提升适应新形势下的审计能力和专业水平。
(四)坚持压实责任,进一步提升整改实效。着力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等制度机制,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五)坚持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各项审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内部管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