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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4-04-02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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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要求和审计署2024年度审计法治工作计划,结合审计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制定我厅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一、主要工作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

1.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厅党组专题听取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完成情况,本年度法治工作计划,研究审议工作重点,提出工作思路和要求。(法规处,完成时间:已完成)

2.全面落实依法治区工作部署。每年3月前,向审计署、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通过自治区依法治区考核平台持续报送我厅法治建设开展情况,并组织完成考核工作。(法规处,完成时间:持续进行)

3.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按计划开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学习。各单位依照我厅学法用法清单开展学习。(法规处、机关党委、厅机关各单位,完成时间:持续进行)

4.厅党组开展专题研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厅党组至少开展一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各单位、审计组积极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内容。(法规处、厅机关各单位,完成时间:5月前)

5.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重点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经济责任审计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完成时间:持续进行)

6.严格履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好审计专报和动态综合分析报告,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及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审计署报告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秘书处、综合督查处、相关业务处局,完成时间:持续进行)

(二)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7.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推进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带头学法用法,有效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法规处、厅机关各单位,完成时间:持续进行)

8.提交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落实厅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及要求,向自治区党委和党委依法治区办报送本年度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报告。(法规处,完成时间:2025年1月15日前)

(三)坚持依法审计。

9.科学制定审计计划。立足经济监督,聚焦主责主业,制定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综合督查处、各业务处局,完成时间:已完成)

10.落实诚信建设工作。依据自治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诚信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制定审计厅落实诚信建设工程工作方案,依法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审计机构的诚信行为进行监督,揭示、纠正不诚信行为。(法规处、有关处室,完成时间:持续进行)

11.法治信息化赋能。加强审计执法与信息化融合,健全科技保障制度,提升数字化法治建设水平。(电子数据审计处、综合保障中心,完成时间:持续进行)

12.完善内部制度和配套制度。

—完善学法用法工作机制,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及审计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化,逐月按清单内容学习法律知识。(法规处,完成时间:已完成)

—修订审计厅《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 审计监督容错免责实施办法》(法规处,完成时间:已完成)

—修订审计厅《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办法》(法规处,完成时间:10月)

—改进审计信访工作机制,完善审计信访事项处理流程、统一工作模板。(法规处,完成时间:4月)

—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办法》(审理处,完成时间:12月)

—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审计报告优差评办法》(审理处,完成时间:12月)

—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审计项目后评估办法》(审理处,完成时间:12月)

—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审计基础“六库”建设的实施方案》(审理处,完成时间:12月)

—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审核复核审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审理处,完成时间:12月)

—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审计项目现场管理办法》(审理处,完成时间:12月)

—建立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查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完成时间:12月)

—建立与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资源环境领域案件线索移送贯通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完成时间:12月)

13.开展审计法治调研。深入审计现场和基层审计机关开展依法审计调查研究。重点对审计移送工作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归纳总结、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法规处,完成时间:12月)

14.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执行现场管理、审理复核等有关规定,完善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法规处、审理处、办公室、各业务处局,完成时间:持续进行)

15.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各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完善与自治区纪委监委常态化对口联系机制,完善移送问题线索综合台账,实现问题线索移送、查办、反馈、报告全口径全周期闭环管理,同时加强与主管部门贯通协同,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法规处,完成时间:持续进行)

16.全面提升审计移送质量。强化审计移送的合法性审核,聚焦重大事项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做到涉嫌违纪违法事项主要事实清楚、责任主体和后果明确、审计证据适当充分、定性及其依据恰当、审计程序合法,形成“违规点、责任人、造成后果、利益输送”的证据闭环。(法规处、审理处、各业务处局,完成时间:持续进行)

17.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及审核。严格执行党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备案监督制度,及时清理、废止、备案规范性文件。(法规处、秘书处、机关党委,完成时间:持续进行)

18.严格合法性审核。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强化对审计实施方案、规范性文件及制度、合同文书等合法性审核。(法规处,完成时间:持续进行)

19.做好征求意见反馈工作。按要求完成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立法征求意见反馈工作。(责任单位:法规处,完成时间:持续进行)

(四)完善内外部监督和综合评价。

20.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我厅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办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清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办公室,完成时间:持续进行)

21.落实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开展部门间公职律师互派交流工作,强化对我厅公职律师的日常管理,发挥法律顾问实践优势和专业优势。(法规处,完成时间:持续进行)

22.开展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深化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对1个盟市审计机关全覆盖,对4个盟市及所属2个旗县(市、区)审计机关开展检查,拓展质量检查覆盖面,通报质量检查结果。(审理处、法规处,完成时间:10月前)

23.加强审计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察测试,将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将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人事处,完成时间:12月底)

24.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好信访、投诉举报相关处理工作,维护司法独立,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法规处、办公室,完成时间:持续进行)

25.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廉政监督制度,开展依法审计监督调查,发挥特约审计员作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机关纪委、法规处、各业务处局,完成时间:持续进行)

26.落实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强化对审计突发事件风险调查、评估、管控等机制建设,提升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完成时间:12月前)

27.服务好政务平台。做好自治区“蒙速办”“蒙企通”平台对接处理工作,及时办理涉及我厅相关事项。(法规处、办公室,完成时间:持续进行)

(五)强化法治文化建设与执法能力提升。

28.加强学习培训。侧重对审计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的培训,通过专题培训讲座、以案释法等形式提高执法能力。整理审计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多形式学习,确保每人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举办审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班。(法规处,完成时间:6月)

—举办全区依法审计暨复核审理能力提高班。(审理处,完成时间:7月)

—组织公职律师参加司法部门统一培训。(法规处,完成时间:12月底前)

—开展审计法、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法规处,完成时间:8月前)

—组织审计人员、审计法治工作人员参与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行政执法能力相关培训。(法规处,完成时间:持续进行)

29.创建审计法治文化阵地。依托我厅“文物史料馆”嵌入审计法治内容,在此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做到“两个阵地”共同推进。(法规处、办公室,完成时间:12月底)

(六)落实执法普法责任。

30.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做好宪法、民法典及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工作。

—推进审计实践学法用法。利用审计进点会、审计业务会、征求意见等环节积极开展现场普法宣传。深入审计现场开展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工作专题培训。(法规处,完成时间:12月底前)

—订购“北大法宝”“天眼查”等查询工具,及时维护更新审计厅官方网站“法治天地”专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法规处,完成时间:持续进行)

—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族法治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审计法宣传月、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法规处、办公室,完成时间:12月底)

—组织观看1次庭审录像或现场旁听庭审。(法规处,完成时间:12月底前)

二、工作要求

厅机关各单位要明确责任,把法治建设纳入工作总体部署。根据法治工作要点分工,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审计实施过程中及时报送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信息和依法审计执行情况,围绕法治工作的重点任务及责任,加强处室间协同联动、强化与法规处的协作配合,突出关键环节执法普法工作的推进。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要形成总结并于2024年12月上旬报送至法规处。

三、补充说明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全区依法治区考核工作方案发布后,将根据新精神新要求,对重点工作进行补充调整,请一并落实。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