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区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评选全区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内审人发〔2020〕42号)要求,经逐级推荐、差额评选,并经全区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全区审计机关先进集体34个、全区审计机关先进工作者50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6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全区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全区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 0471—6634836(兼传真)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116号
邮政编码:010020
全区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