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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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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自治区审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据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审计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在促进法治思维提高和精准培训方面做文章。一是学思想抓关键。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审计法等重要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范围,提出具体贯彻要求,定期调度落实情况。制定印发全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要求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学习掌握、解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抓培训固根基。组织开展审计相关法律法规讲座4次,其中审计法专题讲座2次,审计移送、审计证据相关专题培训2次;开办全区依法审计暨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重点培训关于审计质量、审计文书、审计案例等内容,并围绕重点内容开展座谈研讨,精准对接审计人员需求。

(二)整体谋划部署审计法治工作。一是实施审计项目计划。经自治区第十一届党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正式印发实施。年度项目计划坚持围绕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大局,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计专业优势和全区审计一盘棋组织优势,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推动自治区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贡献审计力量。二是落实法治工作计划。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审计署2023年度审计法治工作计划的通知》,结合依法治区考核工作方案,制定审计厅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从审计工作的全局中谋划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落实主体责任并提出落实要求,保障审计工作依法有力有序开展。

二、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霍照良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领导审计厅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亲自参与制定法治工作计划、督促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听取法治建设汇报,及时指导法治重点事项办理。

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公开情况。按要求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审计署报送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并依法在审计厅官网公开我厅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二是及时向政府报送工作情况。坚持每月按时报送政策解读报备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清单落实情况。三是在厅党组会议上听取我厅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就本年度法治工作落实提出具体意见。四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按时向自治区党委、党委依法治区办报送上一年度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报告。

三、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依法行政,持续提升审计法治建设水平。

1.依法实施审计。2023年,全区共审计2229个单位和891名领导干部,促进增收节支89.03亿元,挽回(避免)损失53.25亿元;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599件。

2.执行法定程序。组织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制定印发《审计厅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方案》,从集中整治执法中的突出问题、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管理等八个方面制定工作举措,在全区审计机关进行安排部署和实施。

3.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审计过程全记录,可追溯;主动出示工作证件、公开审计通知书、审计结果等文书;出具的审计决定必须经审理部门、法规部门审核把关,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审计监督程序规范。梳理修订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清单,落实行政裁量权制度,制定印发《审计机关规范审计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在全区范围内贯彻执行。

4.落实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现已与律所签约并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厅法治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参与重大法律问题论证与分析。二是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加强公职律师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与公安厅互派交流工作机制,促进公职律师学习交流,组织公职律师参加行政复议专题学习培训、参与审计疑难事项研判信访处理及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提供法律学习资源与实践机会,发挥公职律师在防范化解审计风险中的作用。

(二)组织开展审计执法督查检查。

1.开展依法行政检查。2023年9月至10月,对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5个盟市及其所属部分旗县(市、区)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重点关注审计机关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监督情况,并对相关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等结论性文书进行检查。主要发现3个方面11类法治建设相关问题,梳理制定出问题清单,通报并要求落实整改。

2.规范审计执法主体资格。一是清理执法主体,对审计厅受委托执法主体进行清理,并对盟市审计机关提出加强行政执法主体清理要求;二是全面清理执法监督平台数据,组织6名新增人员参加司法厅组织的执法证考试统一培训,办理执法信息录入、执法证申领工作,为5名执法人员办理换证申请,更新个人信息数据25条,因人员转岗、退休等原因申请注销执法资格15人。

(三)强化监督制约与自我完善。

1.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清理工作。一是做好清理备案。及时清理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党内法规,对法律法规及新增规范性文件进行政策解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及时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严格合法性审查。对厅内制定印发的11件规范性文件及制度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日常涉及审计厅民事合同35件进行法制审核,对48件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各部门规章等征求意见办理回复。

2.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一是发挥特约审计员民主监督作用。通过邀请特约审计员参加全区审计工作会议、深入审计现场调研、参加审计项目进点会、赠送涉及审计法治工作书籍报刊、参与审计机关法治建设活动等方式,发挥特约审计员在法治建设工作、民主监督工作中的作用。二是加强对审计执法过程的监督。持续落实被审计单位执法满意度反馈机制,邀请被审计单位直接评价审计组执法情况。三是做好投诉举报、信访事项处理。处理信访事项4件,积极化解审计行政执法中的矛盾,明确审计机关权力边界。四是在自治区“速办”“蒙企通”服务平台开通专席,确定专人为通讯员,保持与服务平台的联系,保证及时处理与解决涉及审计工作的问题及事项。

3.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一是自治区审计厅主动加强与巡视监督贯通协同,对通辽、锡林郭勒、乌兰察布、乌海、阿拉善等5个盟市9名(原)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时联合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二轮巡视对上述盟市同步开展“巡审联动”监督。会同自治区巡视办制定《巡审联动工作方案》,创造性采取“巡审同步”与“巡审结合”两种方式,实现了对全区12个盟市全覆盖。二是与纪委监委共商三类监督贯通协同务实举措。围绕落实中央五部门关于“三类监督”贯通协同高效指导意见与自治区纪委就推进“三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召开专题座谈会。三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充分运用好审计成果,在审计整改上打好“组合拳”。会同自治区人大对近三年“屡审屡有、屡改屡犯”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开出药方,祛病去根。四是继续做好审计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在认真对移送事项合法性审查基础上,移送自治区纪委监委及有关主管部门问题线索63项。对审查的移送处理书代拟稿42份审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不断提高移送问题线索的质量。此外,我厅率先在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完成年度计划录入。

4.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一是主动接受自治区司法厅来审计厅调研,全面展示我厅依法治区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亮点,调研组对审计厅法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围绕依法治区、普法用法、行政执法3方面工作提出具体建议,明确了审计法治工作改进和提高方向。二是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内蒙古分中心调研组与我厅联合开展“大兴调研求实效 聚焦发展解难题”主题党日暨调研活动。在经验交流中形成了业务工作合作互动的良好氛围,达到了党建、业务、调研共同推进的效果。

(四)诚信与信息化建设。

1.落实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按照厅党组工作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谋划、突出重点,关注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等重点内容,组织全区盟市审计机关对12个盟市本级、26个旗县(市、区)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同时,在对兴安盟本级和所属旗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中,揭示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向企业转嫁费用等一系列问题。

2.提升法治信息化建设水平。一是加快金审三期建设。在全区审计机关推广应用金审三期行政办公、移动支撑、统一通信系统。通过审计大数据中心支撑审计署、审计厅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项目,为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社保审计、企业审计提供数据分析环境,为各盟市审计局提供数据支持服务,不断提高全区审计机关现代化审计监督能力。二是组织开展大数据技术方法评选,召开优秀技术方法经验交流研讨会,开展大数据人才后续能力提升培训,在审计专网上录制了20个涵盖多个行业的大数据技术方法视频,供全区审计干部学习,实现了优秀技术方法共建共享和大数据审计人员知识升级,提升了全区审计人员“能数据分析”能力和水平。同时根据依法治区考核工作方案,在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平台及时填报工作情况。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执法队伍。组织专题讲座,开办审计业务、依法审计培训班及集中学习整训等教育培训,覆盖全区三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及厅机关新入职人员,为深入学习贯彻审计法打下基础。为推进法治能力提升,组织人员参与各类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安排审计法治人员及公职律师等重点人员参加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线上培训并组织讨论,派员参加全区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全区“谁执法谁普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等专题培训班,提高法治人员处理法律事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一是突出关键节点的普法。以“民法典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审计法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为依托,制定主题宣传活动计划、方案,开展“审计青年审计法”“新入职人员宪法宣誓”、参观法制教育基地、参与知识竞答等系列活动,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重点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二是紧跟普法宣传的总体部署。积极开展民法典、民族法治宣传。以“万联动普法 法治惠及百姓”公益宣传活动为依托,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和社会广泛关注的法律问题,在办公区大厅屏幕宣传屏滚动播放审计法、民法典、民族法治相关宣传内容。三是组织人员参加现场旁听庭审。组织人员赴赛罕区人民法院观摩行政诉讼案件现场庭审,以案促学,直观了解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强化了依法行政意识。四是注重审计实践中的学习宣传。采取审计项目进点会、征求意见座谈等形式向被审计单位现场普法、法。在审计现场,审计组及临时党支部借助审计项目、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线上线下学习研讨、现场讲法、向被审计单位赠送普法书籍,强化在审计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和解读。五是创新活动方式和载体。通过审计厅官网法治天地专栏、官方微信公众号、钉钉工作群等登载转发推送审计法、民法典、民族法治宣传微视频、图文海报、短信息等学习内容,全方位、多渠道进行普法。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审计依法审计能力与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审计署的要求还有差距,依法审计能力不完全适应审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干部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法治活动组织能力有待提高等方面。2024年,我厅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全区审计人员更加自觉地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恪守审计权力边界,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奋力推动新时代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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