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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08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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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措施等。本报告可以从自治区审计厅门户网站(http//www.nmgaudit.gov.cn/)下载。


一、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自治区审计厅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7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安排部署,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渠道,着力发挥信息公开对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促进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根据审计厅领导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党组书记、厅长靳素平同志担任组长,副组长为所有副厅级领导,成员由各处室及厅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计厅办公室,与计算机审计管理中心有关同志共同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同时,还专门设立了政务公开查阅接待服务场所,调整了专门的办公室,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及专项经费。二是实行定期例会制。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厅党组将推进政务公开、提升公开效果作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着力点,实行定期例会制度,进行常态化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文磊副厅长还专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张建民同志在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办法》精神,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作了具体布置,确定了工作目标和重点。三是加强督导检查。为防止政务公开工作流于形式,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于20173月、9月底,开展了两次专项自查,重点对审计监督、执行纪律和制度建设、政务公开的数量和质量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指导和纠正,确保了政务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坚持两平台同时发布,并且做到15工作日内发布拟公开信息。到目前为止,我厅累计发布了政务信息500篇,其中,201736篇。四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借全区审计工作会议、审理会和业务培训之机,组织厅机关、各盟市审计机关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审计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通过领导授课、业务交流,审计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水平不断提高。20178月在锡林郭勒盟举办的财务工作培训中,专题对“三公经费”的公开要求、公开程序、公开方法等进行培训。同时,积极派人参加审计署4月在北京组织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班学习。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审计整改结果公开方案》。从2017年开始,我厅每年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所作的《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经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20日内,就审计整改情况报告中反映的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厅计算机审计管理中心负责在厅门户网站设置行政处罚公示专栏,进行日常维护,并负责将我厅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与“信用内蒙古”网站“双公示”专栏链接,报送拟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及行政经费支出决算统计数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厅及时将部门预算、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公务用车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相关配套规定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三公”经费管理办法》,除正常开展的财政预算执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其他财务收支审计外,还把各地区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使用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同步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情况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适时向社会公开。


(三)努力拓展政务公开渠道,积极推进审计政务公开。在政务公开渠道上我厅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一是审计厅在继续做好自治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公开的基础上,加大了对审计报告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提高了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公开的透明度和全面性。20177月,受自治区政府委托,审计厅厅长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6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上述工作报告在内蒙古日报予以公告。二是建立政务信息与服务工作机制。我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途径主要有三个渠道,从审计厅门户网站上申请;到审计厅机关直接申请;针对社会公众关心的与审计工作有关的热点问题以及需要调查了解的其他事项进行“网上调查”。根据申请事项填写《政务公开申请表》,报我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研究后2日内,及时答复并反馈给申请人相关信息。三是政务公开查询机制健全。档案信息是机关信息资源中唯一具有真实性、凭证性和法律作用的核心信息资源。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信息、查询、借阅等工作,我厅将政务公开查阅室设在厅机关综合档案室,由档案人员专门负责提供信息查询,进一步满足并拓宽了社会公众对所需政务信息的查询服务渠道。2017年查询调阅审计档案资料阅卷203卷(件)。


(四)加强平台建设,提高网站管理水平。我们对厅网站栏目严格按照当年自治区部门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指标要求和我厅的政务公开需求进行规划和设计的,对门户网站的各项功能板块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对空链接、死栏目进行了有效清理,更加全面、准确、及时地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较好地做到了信息发布及时、重要文件公布及时。年内,注重做好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内容保障工作,实现了审计厅门户网站与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发布平台同步更新,信息发布及时。


(五)厅法规处参照有关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权责清单,明确需要公示行政处罚具体事项,并定期督促和检查公开事项。


(六)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健全。我厅在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中,始终把处理好信息保密与政务公开关系作为关键环节来抓好,准确把握保密与公开的界限,防止了失泄密问题的发生。


二、关于开展解读回应、接受行政复议等情况


每年,自治区审计厅对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均向社会公开,同时在内蒙古日报全文发布报告内容。2017719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靳素平厅长代自治区政府做“关于2016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随后在内蒙古日报全文刊登,其他新闻媒体也纷纷转载。20176月自治区审计厅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张洪甫同志接受内蒙古电视台在线访谈,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进行了政策解读。当年,审计厅重新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门户网站维护栏目和责任分工,在原有的“厅长信箱”“监督投诉”“信访举报”“公众留言”“民意征集”“投稿信箱”“在线访谈”进一步进行责任分工和监督落实。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厅暂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我厅收到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共1件,即吕靖原委员提出的“关于全力抓好精准扶贫工作,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提案(第0500号),收到提案后,厅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落实,针对提案的问题积极与提案委员进行了沟通,并责成相关职能部门拿出了落实办理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500号提案的答复》给出了明确的落实意见。同时按照要求将提案办理情况上报了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督查室。按照政务公开安全相关要求,不适合公开。


没有人大代表建议。


五、关于政务工作尚存在的问题情况


(一)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我厅领导虽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能够做到常抓常议常督促,但个别盟市审计机关领导和个别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不够积极主动,使得这项工作在具体落实上有一定困难,存在上热下冷的问题。


(二)政务公开工作缺乏专业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目前由于受编制、人员的限制,没有专职政务公开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的多数是兼职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质量。


(三)政务公开不够及时。审计报告、决定和其他审计信息形成后,多数涉及单位的一些秘密信息,按照规定,应在机关内部遵照一定的审批流程报批是否公开,同时,还要报请保密委员会审查。这在一定程度上延长了公开的时限,尚未达到第一时间公开的要求。


(四)微博、微信等即时通通讯账号尚未开通。


六、关于今后采取的主要措施情况


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围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目标,今后全区审计机关积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利用审计机关将要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时机,要求盟市、旗县(区)审计机关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在继续做好政策法规、审计业务、人事教育、审计行政等常规政务公开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财政预决算、机关财务收支、重大项目建设信息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信息的公开力度。


(三)加强检查督促。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厅机关和盟市、旗县(区)审计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


(四)加强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加强对全区三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配备和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以训代培和视频会议的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附件:区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201838          




附件



区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



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2


(二)申请办结数



2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2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转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1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八、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


九、部门设立实体、网上办事大厅情况




(一)是否设立实体办事大厅


/



(二)实体办事大厅办理事项内容(可附页说明)




(三)是否与电子监察系统联网


/



(四)部门网站是否具备网上办事功能


/



(五)网上办理事项内容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