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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3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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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编制,数据统计为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措施等。本报告可以从自治区审计厅门户网站(http://www.nmgaudit.gov.cn/)下载,联系电话:0471-664910,0471-6634920。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8年,审计厅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安排部署,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渠道,着力发挥信息公开对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促进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组织健全机构,经费充分保障。一是根据审计厅领导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党组书记、厅长靳素平同志担任组长,副组长为所有副厅级领导,成员由各处室及厅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计厅办公室,与计算机审计管理中心有关同志共同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同时,还专门设立了政务公开查阅接待服务场所,调整了专门的办公室,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二是实行定期例会制。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厅党组将推进政务公开、提升公开效果作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着力点,实行定期例会制度,进行常态化管理。在例会上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办法》精神,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作了具体布置,结合实际运行情况确定工作目标和重点。三是加强督导检查。为防止政务公开工作流于形式,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于2018年6月、10月,开展了两次专项自查,重点对审计监督、执行纪律和制度建设、政务公开的数量和质量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指导和纠正,确保了政务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坚持两平台同时发布,并且做到15工作日内发布拟公开信息。到目前为止,我厅累计发布了政务信息516篇,其中,2018年30篇。

(二)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厅网站栏目严格按照自治区部门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指标要求和审计厅政务公开需求进行规划和设计,对门户网站的各项功能板块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对空链接、死栏目进行了有效清理,更加全面、准确、及时地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较好地做到了信息发布及时、重要文件公布及时。年内,注重做好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内容保障工作,实现了审计厅门户网站与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发布平台同步更新,信息发布及时。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审计整改结果公开方案》。2018年开始,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所作的《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经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20日内,就审计整改情况报告中反映的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在厅门户网站设置行政处罚公示专栏,将我厅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与“信用内蒙古”网站“双公示”专栏链接,报送拟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及行政经费支出决算统计数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厅及时将部门预算、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公务用车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精神,我厅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我厅在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中,始终把处理好信息保密与政务公开关系作为关键环节来抓好,准确把握保密与公开的界限,防止了失泄密问题的发生。

(四)努力拓展政务公开渠道,积极推进审计政务公开。在政务公开渠道上我厅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一是审计厅在继续做好自治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公开的基础上,加大了对审计报告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提高了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公开的透明度和全面性。2018年7月,受自治区政府委托,审计厅厅长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7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上述工作报告在内蒙古日报予以公告。除正常开展的财政预算执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其他财务收支审计外,还把各地区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使用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同步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情况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适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建立政务信息与服务工作机制。我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途径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从审计厅门户网站上申请;二是到审计厅机关直接申请;三是信函申请。根据申请事项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报我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研究后2日内,及时答复并反馈给申请人相关信息;三是政务公开查询机制健全。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信息、查询、借阅等工作,我厅将政务公开查阅室设在厅机关综合档案室,由档案人员专门负责提供信息查询,进一步满足并拓宽了社会公众对所需政务信息的查询服务渠道,2018年查询调阅审计档案资料阅卷1193卷(件);四是参照有关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权责清单,明确需要公示行政处罚具体事项,并定期督促和检查公开事项。

(五)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借全区审计工作会议、审理会和业务培训之机,组织厅机关、各盟市审计机关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审计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通过领导授课、业务交流,审计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6月,在通辽市举办的财务工作培训中,专题对“三公经费”的公开要求、公开程序、公开方法等进行培训。同时,积极派4人次参加了自治区政府和审计署组织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班学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主要有:自治区政府网站、审计厅部门网站、审计厅政务公开查阅室等。截至2018年底,在自治区政府网站累计发布了政务信息516条,其中,2018年30条(其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3条,2017年度政务公开年度报告1条,审计结果公告2条,审计厅2017年预算、决算公开2条,组织人事管理等9条,业务工作13条);政务公开查阅室设在厅机关综合档案室,由档案人员专门负责提供信息查询,进一步满足并拓宽了社会公众对所需政务信息的查询服务渠道。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查询调阅审计档案资料阅卷1193卷(件); 审计厅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关于开展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接受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2018年8月,审计厅副厅长吕靖原接受“中国•内蒙古”网上在线访谈节目栏目采访,在线为网民解读了“我区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有关内容”;同年11月,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少华在线解读了“审计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均受到网民好评。审计厅继续修订完善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门户网站维护栏目和责任分工,在原有的“厅长信箱”“监督投诉”“信访举报”“公众留言”“民意征集”“投稿信箱”“在线访谈”进一步进行责任分工和监督落实。

截至2018年10月,我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份,并在法定时限内书面告知申请人。二申请人对告知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案件起因:2018年3月6日,巴文枝、巴福俊二申请人分别申请我厅公开103省道呼和浩特市出城口项目征地拆迁、资金审批、审计等情况,我厅依法告知申请人我厅不存在其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上述两申请人不服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将我厅诉至赛罕区人民法院,我厅依法积极应诉答辩,法院已于6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2018年7月23日赛罕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驳回了二原告(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四、关于政务工作尚存在的问题情况

(一)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我厅领导虽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能够做到常抓常议常督促,但个别盟市审计机关领导和个别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不够积极主动,使得这项工作在盟市一级具体落实上有一定困难,存在上热下冷的问题。

(二)政务公开工作缺乏专业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目前由于受编制、人员的限制,没有专职政务公开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的多数是兼职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质量。

(三)政务公开有时不够及时。审计报告、决定和其他审计信息形成后,多数涉及一些秘密信息,按照规定,应在机关内部遵照一定的审批流程报批是否公开。同时,还要报请保密委员会审查。这在一定程度上延长了公开的时限,尚未达到第一时间公开的要求。

五、关于今后采取的主要措施情况

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围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目标,今后全区审计机关积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利用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时机,要求盟市、旗县(区)审计机关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在继续做好政策法规、审计业务、人事教育、审计行政等常规政务公开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财政预决算、机关财务收支、重大项目建设信息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信息的公开力度。

(三)加强检查督促。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厅机关和盟市、旗县(区)审计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

(四)加强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全区三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配备和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以训代培和视频会议的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2019年3月8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