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由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情况。本报告可以从自治区审计厅门户网站(http://www.nmgaudit.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审计厅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安排部署,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公开渠道,着力发挥信息公开对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促进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为主动公开做好组织、经费、机制等各方面保障。一是根据审计厅领导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党组书记、厅长靳素平同志担任组长,副组长为所有副厅级领导,成员由各处室及厅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计厅办公室,与计算机审计管理中心有关同志共同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同时,还专门设立了政务公开查阅接待服务场所,调整了专门的办公室,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二是实行定期例会制。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厅党组将推进政务公开、提升公开效果作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着力点,实行定期例会制度,进行常态化管理。三是邀请专业人士进行指导。5月份,邀请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所专业老师举行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培训,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冯茂副厅长召集厅办公室、计算机审计管理中心、法规处等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培训就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结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开展的政务公开评估工作具体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讲解,同时对审计厅政务公开工作中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法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公开信息坚持两平台同时发布,并且做到15工作日内发布拟公开信息。到目前为止,我厅累计发布了政务信息562篇,其中,2019年46篇。
(二)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厅网站栏目严格按照自治区部门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指标要求和审计厅政务公开需求进行规划和设计,对门户网站的各项功能板块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对空链接、死栏目进行了有效清理,更加全面、准确、及时地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较好地做到了信息发布及时、重要文件公布及时。年内,注重做好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内容保障工作,实现了审计厅门户网站与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发布平台同步更新,信息发布及时。
(三)努力拓展政务公开渠道,积极推进审计政务公开。在政务公开渠道上我厅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一是审计厅在继续做好自治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公开的基础上,加大了对审计报告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提高了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公开的透明度和全面性。2019年7月,受自治区政府委托,审计厅厅长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8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二是建立政务信息与服务工作机制。我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途径主要有三个渠道,从审计厅门户网站上申请;到审计厅机关直接申请;针对社会公众关心的与审计工作有关的热点问题以及需要调查了解的其他事项进行“网上调查”。三是政务公开查询机制健全。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信息、查询、借阅等工作,我厅将政务公开查阅室设在厅机关综合档案室,由档案人员专门负责提供信息查询,进一步满足并拓宽了社会公众对所需政务信息的查询服务渠道;四是参照有关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权责清单,明确需要公示行政处罚具体事项,并定期督促和检查公开事项。
(四)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借全区审计工作会议、审理会和业务培训之机,组织厅机关、各盟市审计机关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审计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通过领导授课、业务交流,审计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水平不断提高。当年,积极派4人次参加了自治区政府和审计署组织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班学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主要有:自治区政府网站、审计厅部门网站、审计厅政务公开查阅室等。截至2019年底,在自治区政府网站累计发布了政务信息562条,其中,2019年46条(其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5条,2019年度政务公开年度报告2条,审计结果公告2条,政策解读4条,规划计划3条,重点领域3条,审计业务13条,审计行政管理5条,行政处罚2条,人事信息3条,预算、决算审计5条,其他1条;政务公开查阅室设在厅机关综合档案室,由档案人员专门负责提供信息查询,进一步满足并拓宽了社会公众对所需政务信息的查询服务渠道。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查询调阅审计档案资料阅卷1121卷(件);审计厅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0年收到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接受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2019年,审计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被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表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存在的问题情况及改进措施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够全面。目前正在已完成新修订制度草拟稿,加紧制度方面建设
2.门户网站的管理尤其是在网站更新上还有待加强。2020年专设定期查看网站更新频率工作任务。
3.在政策解读方面做得不够,一些部门工作意见类的公文未配备政策解读,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自治区政府办要求,对涉及社会大众的重要文件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发布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