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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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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由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情况。本报告可以从自治区审计厅门户网站(http://www.nmgaudit.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自治区审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安排部署,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公开渠道,着力发挥信息公开对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促进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审计厅坚持两平台同时发布公开信息,并严格做到15工作日内发布拟公开信息,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截至目前,审计厅累计发布了政务信息669条,其中,2020年发布105条,公开内容比去年增加了59条。在审计业务方面,增加了公开《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2020年度审计法治工作要点》等内容;在重点领域增加了公开扶贫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内容;继续做好自治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公开和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收到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按时回复并公开。

(三)平台建设情况。2020年进一步对网站更新、信息公开等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处室综合考核内容。审计厅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并邀请专业人士定期进行指导与评估。积极扩大公众参与,2020年,审计厅“厅长信箱”栏目共收到4条留言,“公众留言”栏目收到8条留言,“民意征集”栏目发布5条,收到0条留言,均按时处理并公开。

(四)监督保障情况。一是积极参加业务培训。10月,审计厅派人参加自治区政务服务局组织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班,通过听取授课、现场业务交流,审计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水平不断提高。二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规范报告内容,明确工作要求,提高对重要数据的统计公开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主要有:自治区政府网站、审计厅部门网站、审计厅政务公开查阅室等。截至2020年底,在审计厅网站累计发布了政务信息667条,2020年105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4条,政策法规37条,政策解读14条,重点领域3条,审计业务21条,审计行政管理4条,人事信息8条,预决算公开3条,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务公开查阅室设在厅机关综合档案室,由档案人员专门负责提供信息查询,进一步满足并拓宽了社会公众对所需政务信息的查询服务渠道。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查询调阅审计档案资料阅卷2616卷(件);审计厅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表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接受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2020年,审计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被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存在的问题情况及改进措施

   审计厅在政策解读方面做得还不够完全到位,一些部门工作意见类的公文未配备政策解读等。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政务公开和政策解读相关要求,对涉及社会大众的重要文件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发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加大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2020年1月8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