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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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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自治区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以从自治区审计厅门户网站(http://audit.nmg.gov.cn/)下载。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自身职责,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和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通过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审计厅门户网站等主动发布相关审计信息,进一步发挥信息公开对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促进作用。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主要有:自治区政府网站、审计厅门户网站、审计厅政务公开查阅室等。截至2022年底,在审计厅网站累计发布了政务信息800条,其中2022年66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条,政策法规3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预决算15条,人事信息1条,政策解读5条,年度重点工作及业务信息30条,建议提案办理1条,审计业务3条,审计行政管理3条,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网站工作年度报表1条);政务公开查阅室设在厅机关综合档案室,由档案人员专门负责提供信息查询,进一步满足并拓宽了社会公众对所需政务信息的查询服务渠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查询调阅审计档案资料阅卷1037卷(件)。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是强化重要审计信息公开。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地方标准试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梳理审计信息公开事项,对审计业务、审计结果公告、预决算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数据发布等栏目内容进行清理,进一步规定栏目划分标准,及时更新内容。

二是落实预决算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公开自治区审计厅及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预算报告和2021年度决算报告。

三是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公开涉及自治区审计厅的建议提案答复意见1件。

四是加强改进政策解读工作。对我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件实现“应解读、尽解读”,做到政策解读文件与规范性文件同步公开,通过图解、表格等形式,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内容。同时,及时转载国家有关部门对涉及财政财务收支、社会经济平稳运行等重要政策的解读。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审查、办理工作。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与申请人联系,明确具体诉求,做好登记。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确定具体承办处室,研究办理意见,提出具体答复意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告知书格式对“以主动公开”“可以公开”“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况进行答复,过程中做到引用法律正确、理由说明充分、答复表述规范;严把办理时限,按照26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本》,在20个工作日内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2022年通过门户网站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全部及时办理、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围绕自治区审计厅公文办理流程,强化源头控制,按照“谁起草、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的原则,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在公文办理环节明确公开属性,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情形,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网站集约化平台作用,并持续做好内容维护保障工作。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专人负责门户网站“厅长信箱”“在线咨询”“意见征集”栏目,对收到的网民留言,及时进行研判,办理答复事宜。2022年全年共收到网民留言31条,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答复。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持续优化机关概况、民政交流等功能。严格内容发布审核,我厅微信公众号目前只转载已在门户网站发布的重要审计信息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网站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密切关注涉及我区审计工作的互联网舆情,提高信息搜索频次,提升研判、编辑、报送质量。对审计厅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每天进行敏感信息专项筛查。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审计厅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作出批示,分管领导对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台账》,明确责任处室、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处室综合考核内容。

二是常态化开展自查自评。对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和《2022年度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评估指标》内容,与第三方服务公司合作,每季度对门户网站信息更新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性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交流互动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测。对检测评估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和第三方公司进行沟通,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举措,并举一反三,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三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年度报告。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规范报告内容,强化对重要数据的统计公开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机关概况信息更新不完整。二是专题专栏等内容较少、更新频次低。

(二)改进情况。一是充实完善了机关简介信息并予以公开,同时对部门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信息进行了公开。二是结合实际审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深化重点领域审计信息公开力度,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教育医疗、环境治理等政府关心、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加大对上述重点领域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同时继续做好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公开力度,以公开促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