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本站
搜索
list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 > 决策公开
 
决策公开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出台 《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 (任中)审计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9-05-16 15:56    
分享到:

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即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分四部分,要求各级审计机关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持续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重要意义,自觉推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深入开展,确保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落地见效。《意见》从科学编制计划、明确审计目标、突出审计重点、把握审计内容、完善技术方法、科学客观评价、强化成果运用等7个方面对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作出了部署,从审计力量配备、审计人员招录、外聘专业技术人员等3方面提出提高专业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资源环境审计队伍的具体意见。《意见》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应整合以往由各个区域和部门建立的、相互独立的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库,打破数据孤岛和信息隔离,实现审计部门与有关部门信息、数据资源和技术方法共享,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形成监督合力。

《意见》的出台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开展奠定了基础,为审计机关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该项工作经常性、常态化全面推开提供了实施指引和路径规划。(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 王振铎)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