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内蒙古公路发展项目2016年度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
2017-11-16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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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Audit Office of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审 计 报 告 Audit Report
内审外资〔2017〕002号 AUDIT REPORT〔2017〕No.002
项 目 名 称: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内蒙古公路发展项目 Project Name:Inner Mongolia Road Development Project Financed by ADB
贷 款 号:3042—PRC Loan No.:3042—PRC
项目执行单位: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内蒙古公路发展项目执行领导小组办公室 Project Entity:ADB Financed Inner Mongolia Highway Development Project Execution Group Office
会 计 年 度:2016 Accounting Year:2016
一、审计师意见
审计师意见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内蒙古公路发展项目执行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们审计了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内蒙古公路发展项目2016年12月31日的资金平衡表及截至该日同年度的项目进度表、贷款协定执行情况表和专用账户报表等特定目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项目执行单位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上述财务报表中的资金平衡表、项目进度表及贷款协定执行情况表是你办的责任,编制专用账户报表是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中国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本项目贷款协定的要求编制项目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项目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审计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国家审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上述准则要求我们遵守审计职业要求,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项目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为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信息的有关证据,我们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我们运用职业判断选择审计程序,这些程序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为了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我们考虑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所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适当的、充分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第一段所列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本项目贷款协定的要求编制,公允反映了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内蒙古公路发展项目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同年度的财务收支、项目执行和专用账户收支情况。
(四)其他事项
我们还审查了本期内报送给亚洲开发银行的第11至16号提款申请书及所附资料。我们认为,这些资料均符合项目贷款协定的要求,可以作为申请提款的依据。
本审计师意见之后,共同构成审计报告的还有两项内容: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2017年6月20日
地 址: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16号 邮政编码:010020 电 话:86-0471-6634918 传 真:86-0471-6634651
二、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Ⅱ. Financial Statements and Notes to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资金平衡表 BALANCE SHEET 2016年12月31日 (As of December 31, 2016)
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表的组成部分(The notes are integral parts of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二)项目进度表 ii. Summary of Sources and Uses of Funds by Project Component 项目进度表(一) Summary of Sources and Uses of Funds by Project ComponentⅠ 本期截至2016年12月31日 (For the period ended December 31, 2016) 项目名称: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内蒙古公路发展项目 Project Name: Inner Mongolia Road Development Project Financed by ADB 编报单位:亚行贷款内蒙古公路发展项目执行领导小组办公室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Prepared by: ADB financed Inner Mongolia Highway Development Project Execution Group Office Currency Unit: RMB Yuan
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表的组成部分(The notes are integral parts of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项目进度表(二) Summary of Sources and Uses of Funds by Project ComponentⅡ 本期截至2016年12月31日 (For the period ended December 31, 2016) 项目名称: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内蒙古公路发展项目 Project Name: Inner Mongolia Road Development Project Financed by ADB 编报单位:亚行贷款内蒙古公路发展项目执行领导小组办公室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Prepared by: ADB financed Inner Mongolia Highway Development Project Execution Group Office Currency Unit: RMB Yuan
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表的组成部分(The notes are integral parts of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三)贷款协定执行情况表 iii. Statement of Implementation of Loan Agreement 贷款协定执行情况表 Statement of Implementation of Loan Agreement 本期截至2016年12月31日 (For the period ended December 31, 2016) 项目名称: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内蒙古公路发展项目 Project Name: Inner Mongolia Road Development Project Financed by ADB 编报单位:亚行贷款内蒙古公路发展项目执行领导小组办公室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Prepared by: ADB financed Inner Mongolia Highway Development Project Execution Group Office Currency Unit: RMB Yuan
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表的组成部分(The notes are integral parts of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四)专用账户报表
专用账户报表 Special Account Statement 本期截至2016年12月31日 (For the period ended December 31, 2016)
项目名称:亚行贷款内蒙古公路发展项目 项目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如意支行 Project Name: ADB financed Inner Mongolia Depository Bank:China Merchants Bank, Hohhot Branch Road Development Project 贷款号: 3042-PRC 账号:471900053332601 Loan No.: 3042-PRC Account No.: 471900053332601 编报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货币种类:美元 Prepared by: The Financial Department of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Currency Unit: USD
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表的组成部分(The notes are integral parts of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五)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
1. 项目概况 亚行贷款内蒙古公路发展项目(贷款号3042-PRC)贷款协定于2013年12月17日签订,2014年4月1日生效,计划总投资3,205,950,382.00元,其中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200,000,000.00美元,约合人民币1,272,000,000.00元,国内配套资金1,933,950,382.00元(包括:中央财政拨款617,190,000.00元、国内贷款500,000,000.00元,地方配套资金816,860,382.00元)。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线省道203线满洲里至阿拉坦额莫勒一级公路、路网公路项目(2条口岸公路和4条农村公路)、支持达赉湖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和边贸客运站建设、公路设备采购、咨询服务等。项目目标是开发一个能够支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旅游的安全有效的道路交通运输网。亚行贷款内蒙古公路发展项目旨在打通省道203线,完善内蒙古东部地区路网建设,畅通呼伦贝尔市路网结构;便利农牧民出行,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快与蒙古国的贸易发展,为提升区域合作提供便利条件;增强达赉湖自然保护区的环境监测能力,保护达赉湖及周边湿地的生态;完善项目区域的客运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旅游业的发展。
2. 财务报表编制范围 本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包括资金平衡表、项目进度表、贷款协定执行情况表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专用账户报表。
3. 主要会计政策 3.1本项目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编制。
3.2会计核算年度采用公历年制,即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3 本项目会计核算“权责发生制”作为记账原则,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记账,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 报表科目说明 4.1 项目支出 2016年项目支出人民币445,253,404.44元,累计支出人民币1,126,652,834.31元,占总投资计划的35.14%。
4.2 货币资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18,539,121.70元,比上年增加人民币118,873,838.03元。
4.3 预付及应收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预付及应收款余额为人民币82,490,237.60元,主要是工程开工预付款22,471,282.00元;土地征拆补偿预付款59,403,689.00元。
4.4 项目拨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项目计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计划配套资金总额人民币617,190,000.00元,实际到位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到位配套资金人民币525,595,343.02元,占总计划的85.16%,地方财政拨款487,159,491.00元,实际到位35,200,000.00元,占总计划的7.23%。由于亚行采用低价中标节约建安成本支出近7亿元人民币,截止2016年末1A高速道路升级及道路安全改善工程、1C跨境交通改善及贸易促进I工程,已落实的资金基本能够满足工程需要,不需地方政府另行配套。地方配套到位率低的主要原因是1B农村道路升级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到位率低所致。
4.5 项目借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基建借款人民币757,780,026.49元,占总计划1,772,000,000.00元的42.76%。其中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额为人民币545,411,275.89元,占总计划的42.88%;国内借款实际到位人民币212,368,750.60元,占总计划的42.47%。
4.6 应付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应付款余额为人民币109,106,824.10元,比上年减少1,595,243.22元。主要是应付工程款31,079,404.00元;计提工程质量保证金72,805,922.00元、监理单位履约保证金2,443,994.00元。
5.专用账户使用情况 专用账户首次存款20,000,000.00美元。2016年回补资金31,546,949.82美元,服务费支出2,923.38美元,利息收入8,577.40美元,支付31,638,882.18美元,年末余额4,803,761.30美元。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除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外,审计中我们还关注了项目执行过程中相关单位国家法规和项目贷款协定遵守情况、内部控制和项目管理情况。我们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一)违反国家法规或贷款协定的问题
1.农村公路子项目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到位95,494,745.50元。 2016年,农村公路子项目计划配套地方财政资金130,694,745.50元,实际配套35,2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仅为26.93%,配套资金缺口达95,494,745.50元。其中:新巴尔虎右旗宝格德乌拉至贝尔农村公路子项目计划配套28,000,000.00元,实际到位5,000,000.00元,资金缺口为23,000,000.00元;新巴尔虎左旗阿木古郎至乌布尔宝力格农村公路子项目计划配套30,830,092.00元,实际到位5,000,000.00元,资金缺口为25,830,092.00元;新巴尔虎左旗诺干诺尔至乌布尔宝力格至阿拉坦哈达农村公路子项目计划配套56,754,653.50元,实际到位25,200,000.00元,资金缺口为31,554,653.50元;满洲里市满洲里至新伯鲁克农村公路子项目2016年应安排而未安排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5,110,000.00元。由于农村公路子项目配套资金未能及时足额到位,影响了项目的实施进度。 上述做法违反了财政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际〔2011〕10号)第十一条“各出资部门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出资责任。项目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协议以及项目评估报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筹集配套资金”的规定,建议你办督促当地人民政府尽快筹措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项目正常实施。你办已接受审计建议。
2. 地方财政部门挪用项目配套资金20,060,000.00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呼伦贝尔市财政局累计拨付新巴尔虎左旗财政局诺干诺尔至乌布尔宝力格至阿拉坦哈达农村公路子项目配套资金47,260,000.00元,新巴尔虎左旗财政局实际拨付该子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25,200,000.00元。截至审计日,新巴尔虎左旗财政局应拨付而未拨付配套资金共计20,060,000.00元,并将上述款项用于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等支出。 上述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三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收入和支出的管理,不得截留或者动用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不得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的用途”的规定,责成新巴尔虎左旗财政局限期拨付挪用的诺干诺尔至乌布尔宝力格至阿拉坦哈达农村公路子项目配套资金。新巴尔虎左旗财政局已接受审计建议。
3.财务票据不合规,涉及金额2,433,825.08元。 (1) 以无公章收据核算工程往来款项2,387,825.08元。2016年,省道203线满阿一级公路新巴尔虎左旗子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以未加盖收款单位公章的收据拨付诺干诺尔至乌布尔宝力格至阿拉坦哈达农村公路子项目预付工程款626,568.08元、应付工程款1,761,257.00元,两项合计2,387,825.08元。
(2) 以不合规发票列支技术咨询费46,000.00元。2016年9月,省道203线满阿一级公路新巴尔虎左旗子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依据服务合同,支付呼伦贝尔市诚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诺干诺尔至乌布尔宝力格至阿拉坦哈达农村公路子项目、阿木古郎至乌布尔宝力格农村公路子项目环评技术咨询费各23,000.00元,合计46,000.00元,并以呼伦贝尔市诚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加盖“呼伦贝尔海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名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支了相关费用。 上述(1)至(2)项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建议你办督促有关项目单位限期取得合规票据,并加强对会计凭证的审核管理工作。你办已接受审计建议。
4.个别子项目未进行专户核算。 (1) 公路客运站子项目未独立核算。2016年,新巴尔虎右旗交通运输局未对公路客运站子项目进行单独核算并占用宝格德乌拉至贝尔农村公路子项目国内配套资金880,000.00元,并将公路客运站子项目建筑安装投资1,140,431.00元计入宝格德乌拉至贝尔农村公路子项目相关账目。 上述做法违反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际〔2011〕10号)第五条“项目贷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原则上不同项目单独设立指定账户,按项目分账核算。……项目国内配套资金可参照办理”及第八条“项目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规定,明确内部财务职能机构、分工和权限,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主要工作职责:……(四)管理经财政部门授权在本单位设立的项目指定账户。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据实支付项目贷款赠款资金”的规定,建议你办督促新巴尔虎右旗交通运输局对公路客运站子项目进行单独核算,调整宝格德乌拉至贝尔农村公路子项目有关账目并归还占用的880,000.00元配套资金。你办已接受审计建议。
(2) 两个子项目使用同一银行账户进行结算。省道203线满阿一级公路新巴尔虎左旗子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2016年使用同一银行账户对诺干诺尔至乌布尔宝力格至阿拉坦哈达农村公路及阿木古郎至乌布尔宝力格农村公路两个子项目进行日常结算。 上述项做法违反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际〔2011〕10号)第五条“项目贷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原则上不同项目单独设立指定账户,按项目分账核算。……项目国内配套资金可参照办理”的规定,建议你办督促省道203线满阿一级公路新巴尔虎左旗子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对有关子项目进行分户管理,独立核算。你办已接受审计建议。
5.在建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 2016年,阿木古郎至乌布尔宝力格农村公路子项目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了工程施工及监理单位,宝德乌拉苏木客运站、白音乌拉客运站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阿日哈沙特口岸客运站施工单位已入场。截至审计日,上述工程尚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 上述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规定,建议你办督促有关项目单位尽快办理施工许可,并要求其今后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项目在程序上合法、合规。你办已接受审计建议。
6. 工程设计文件未经批复即开工建设。 2016年,宝德乌拉苏木客运站、白音乌拉客运站、阿日哈沙特口岸客运站、海拉尔区哈克客运站已开工建设。截至审计日,上述工程尚未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复。 上述做法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的规定,建议你办督促有关项目单位尽快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批复手续,确保项目在基本建设程序上合法、合规。你办已接受审计建议。
(二)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本年审计发现,个别项目单位在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仍需进一步加以完善。比如,满洲里至新伯鲁克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存在大额提现、报账凭据缺少出纳人员签名、现金业务处理不及时、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考勤手续不完备;达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因固定资产归属问题与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未达成一致,导致会计科目设置不完整;新巴尔虎右旗宝格德乌拉至贝尔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购置笔记本电脑未记零星固定资产等问题。建议你办加强对各项目单位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财务管理的培训和督查工作,严格控制补助性支出的标准和范围,进一步规范有关单位的财务收支及会计核算行为。你办已接受审计建议。
(三)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 部分子项目工程进展缓慢。 截至审计日,阿木古郎至额布都格口岸公路子项目因尚未取得草原征用手续,未开工建设;诺干诺尔至乌布尔宝力格至阿拉坦哈达农村公路子项目因第一、二合同标段的林地占用手续尚未办理完结,工程未全面开工建设;阿木古郎至乌布尔宝力格农村公路子项目因取土场手续办理受阻及旧路面的破除方案未能最后确定,导致工程停滞。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阿木古郎至额布都格口岸公路子项目、诺干诺尔至乌布尔宝力格至阿拉坦哈达农村公路子项目已取得相关用地手续。针对工程进展缓慢的问题,建议你办督促各项目执行单位积极推进工程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如期完工。你办已接受审计建议。
2. 客运站建设用地批准书已过期,未办理延期手续。 2015年8月,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核发了阿日哈沙特口岸客运站、宝德乌拉苏木客运站、白音乌拉客运站、达赉苏木(布尔敦)客运站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其有效期均至2016年12月;2015年3月,呼伦贝尔市国土资源局核发了海拉尔区哈克客运站建设用地批准书,有效期至2016年10月。截至审计日,上述工程均未竣工,有关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已过期,建议你办督促有关项目单位尽快办理延期手续,确保项目在程序上合法、合规。你办已接受审计建议。
3. 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尚未进行提款报账工作。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项目跨境交通促进项目、支持以社区为基础的可持续旅游及环境保护、高速公路设备、咨询服务与培训等建设内容核定贷款金额共计9,500,0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65,901,500.00元,尚未进行提款报账工作。鉴于亚行贷款专用账户计划于2018年6月30日关闭,建议你办加快有关内容的实施进度和提款报账工作,确保全面实现项目的预期目标。你办已接受审计建议。
(四)上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上一年度审计报告中披露的11个问题中,配套资金不到位问题未得到全面整改,本年度仍然存在。建议你办应积极协调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你办已接受审计建议。
(五)本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17年9月底,农村公路子项目落实地方配套资金84,360,000.00元,其余配套资金计划年内安排到位;新巴尔虎左旗财政局于2017年6月全额拨付了挪用的诺干诺尔至乌布尔宝力格至阿拉坦哈达农村公路子项目配套资金20,060,000.00元;新巴尔虎左旗子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已取得了2,433,825.08元合规的财务票据;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子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规范了项目资金和账户管理;有关项目执行单位完善了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管理,补充办理相关基本建设报批手续,并加快了工程施工进度;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与亚行进行磋商协调,待确定新的设备采购支付比例后,尽快完成提款报账工作,同时,积极推进地方配套资金和海外培训的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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