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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

围绕中心大局 聚焦主责主业 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解读

发布时间: 2021-08-17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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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审计厅厅长霍照良向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作《关于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一年来,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任务,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促进反腐倡廉。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有以下特点:

一、坚持全面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2020年,各地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区经济持续回稳,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成就,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报告用事实和数字充分反映了这些成就:一是财税等政策促进经济企稳回升。2020年全区累计新增减税降费319.4亿元,有效应对财政减收增支压力;中央下达我区直达资金443.2亿元全部直达旗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074.2亿元,扩大有效投资。二是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全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4.83亿元,较上年增长17.66%;全区就业补助支出28.2亿元,就业总体保持稳定;全区卫生健康支出375亿元,较上年增长16.4%。三是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全区57个贫困旗县全部摘帽,剩余1.6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全区节能环保支出149.4亿元,持续推进“一湖两海”综合治理;完成年度政府债务化解任务,发行新增专项债券85亿元用于支持中小银行发展。四是审计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大。反映截至2021年3月,对2019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589亿元,按金额计量问题的整改率为93%,处理处分312人,采纳审计建议247条,制定完善制度121项。

二、坚持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这一主责主业。坚持依法履行审计监督,发挥审计在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应有作用,首要的是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一是持续推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在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重点对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项目管理、资金绩效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反映了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未细化到部门、项目或地区、未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分配专项资金以及部分财政资金存在绩效管理水平较低,资金滞留、闲置等问题。二是持续深化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审计了32个自治区本级一级预算部门及所属118家单位,指出部门预算不够完整准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比如7个部门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单位1.29亿元,4个部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110.5万元,14个部门扩大开支范围1961.71万元,5个部门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定脱离实际、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评价。

三、坚持做好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持续强化对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的审计监督,坚持底线思维,不断打好防范风险攻坚战。一是持续加强债务风险的审计监督。从审计的情况看,各级政府化解债务工作成效明显,政府债务风险的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对原包商银行专项审计成效显著。审计重点揭示原包商银行存在的重大腐败、污染政治生态等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新组建的蒙商银行各项业务实现恢复性增长,以审促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果。三是重点揭露供销社系统腐败问题。重点围绕深入揭示腐败问题,挽回损失,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经营环境为目标,对全区三级供销社及所属企业开展专项审计,审计时间跨度“倒查20年”,达到了预期目标。四是重点揭示人防系统在防空地下室审批、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揭示的履行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管理职责不到位、违规收取易地建设费、人防经费和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已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四是坚持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重点对新增财政直达资金、优化营商环境、融资担保政策落实、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一是截至2020年底,中央下达自治区财政直达资金443.2亿元全部分配到盟市旗县,落实中央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促进各地区稳定发展、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二是针对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短板,近两年安排全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主要存在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未全面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力度不够、企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流程和服务便利化水平仍需提升等问题,通过督促整改,收到较好效果。三是对自治区本级1家融资担保机构、12个盟市和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所属21家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指出融资再担保体系建设缓慢、金融功能发挥作用不强、银担合作政策未切实执行到位、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财政支持政策未落实以及内控制度风险防控薄弱等问题。四是审计了51个旗县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未发现规模性返贫风险;同时,还存在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仍需加强、乡村项目建设和资金投入效益需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仍需下大气力整治等问题。

五是坚持推动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审计重点围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连的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问题,不断加强审计监督,深入揭示在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推动惠民政策落地见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比如,在促进就业优先政策审计中,反映了就业补助政策落实不到位、援企稳岗政策覆盖面较窄、创业担保贷款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违规使用就业补助资金等问题。比如,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审计情况中,均反映了部分政策未落实、违规收支的问题。

六是坚持严肃揭示违法违纪问题线索。规范权力运行和打击腐败是审计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审计机关不断发挥促进反腐倡廉的作用,加大查处腐败的力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底,上述审计除原包商银行外,共发现并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1766件,涉及人员2977名,涉及资金189.65亿元。报告深入分析上述问题线索主要表现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损失流失问题仍比较突出、商业银行腐败极易触发金融风险、违规审批、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等3个方面,有利于有关部门标本兼治,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七是坚持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一体推进。揭示问题的目的是推动问题的解决。审计既要治已病,又要防未病,揭示问题的同时,还要促进规范管理,促进深化改革。审计报告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机制体制等原因,有针对性提出3条审计建议。“推进财税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主要是针对预算编制不精准、专项资金分配不细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较低、资金滞留闲置问题较为突出、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提出的。“坚持底线思维,打好防范风险攻坚战”主要针对财政风险、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腐败问题以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狠抓贯彻落实,促进重大政策落地见效”主要针对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领域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违规收支问题,优化营商环境审计指出的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未全面落实、企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流程和服务便利化水平仍需提升等问题,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审计中指出的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仍需加强、乡村项目建设和资金投入效益仍需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仍需下大气力整治等问题提出的。审计建议的提出,有助于推动部门单位举一反三,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建立长效机制。

下一步,审计机关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督促各地各部门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抓好审计督促整改工作。(执笔:财政审计处 周文强)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