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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开展2025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2-20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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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考生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二、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904会议室(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116号)。

四、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1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起所有学历教育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无法体现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须提供院校开具的所学专业的证明(内容包括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

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院(系)或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附件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审查现场需登录学信网查验考生学籍信息,请考生提前登录学信网。

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已取得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国外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所学课程、成绩单、研究方向等相关材料。

4.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择业期内(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附件2)。

5.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并在证明中明确是否已过试用期和已满最低服务年限;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7.应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有效工作经历证明(要求注明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具体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和离职证明。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8.经本人确认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5)各1份。按照《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9.1寸蓝底近照电子版(请备注报考岗位、姓名)上传至应聘单位指定邮箱。

10.《招聘公告》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他能够佐证本人应聘资格的材料。

五、其他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资格的,请书面告知我厅(附件6)。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招考单位。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应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以《指南》为准),并于2024年12月27日通过电话通知递补人员有关事宜,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得应聘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聘公告》《指南》有关要求执行。

六、面试具体流程及相关要求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联系方式:0471-6634828

邮箱:nmgsjtrsc@163.com 

附件:

1、应届毕业生证明.docx

2、人事档案存放证明.docx

3、同意报考证明.docx

4、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5、面试语种确认书.docx

6、放弃资格复审声明.docx

信息来源: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