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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机关简介 > 机构设置 > 社会民生审计处
 
机构设置

主要职能:
负责审计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主管和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社会救助资金以及发展各项社会福利事业的社会福利资金、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募集和接收捐赠的用于救灾救助等方面的款物,所有其他社会保障资金,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上述专项补助资金等;负责审计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上述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指导全区审计机关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资金等审计业务。


负责人:苏日娅

电  话:0471-6634901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工作地址:审计厅办公楼7层